咸平龙泉寺石灯

全罗南道物质文化遗产第84号

咸平龙泉寺石灯

咸平龙泉寺石灯
文化遗产指定日期:1981.10.20.

石灯的作用不仅是为寺庙照明,也蕴含着僧人佛光普照四方的意涵。这座石灯建于朝鲜时代,使用花岗岩制作,高2.37米,大小与做工虽粗糙却有灵性。

龙泉寺在韩国战争期间曾经遭到焚毁,大部分遗迹已消失,不过幸运的是这座石灯只有柱子底盘石的两侧乌龟受损,其他部分还保留着原始模样。虽然乌龟雕塑十分简单,但模样却显精炼。石灯上半部的屋顶石是一个模仿常见于木制建筑的八字屋顶形态(展开观看时会呈现‘八’字),这类样式极为少见。石灯下面八块竿石上的字体刻于肃宗11年(1685),至今可以看到当时施主的名字。大小与工艺虽粗糙却有灵性,在朝鲜时代四角石灯中堪称非常优秀的作品。

全罗南道咸平郡海保面龙泉寺街209